食品安全標準“十二五”規劃發布
2012-07-18 08:38 來源: 作者:
衛生部等8部門6月15日聯合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劃》。要求清理整合現行食品標準;加快制定、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機制;強化標準宣傳貫徹和實施工作。到201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
受食品產業發展水平、風險評估能力等因素制約,現行食品安全標準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標準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個別重要標準或者重要指標缺失;標準科學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標準宣傳培訓和貫徹執行有待加強。
為此《規劃》提出,全面清理整合現行食品標準。對現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以及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內容進行清理,解決標準間交叉、重復、矛盾等問題。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對現行食品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內容的清理,并提出清理意見。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相關標準的整合和廢止工作。
《規劃》要求,加快制定、修訂食品安全基礎標準。按照“邊清理、邊完善”的工作原則,在對現行食品標準開展清理的同時,加快制定、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重點做好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體健康物質限量,農藥和獸藥殘留限量,食品添加劑使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預包裝食品標簽和營養標簽,食品包裝材料及其添加劑等食品安全基礎標準制定、修訂工作。2015年底前,修訂食品污染物、真菌毒素、農藥和獸藥殘留等限量標準和食品添加劑使用、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制定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限量標準、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指示性微生物控制要求、即食食品微生物控制指南,科學設置食品產品中的微生物指標、限量和控制要求,完善食品容器、包裝、加工設備材料標準和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等食品相關產品標準。
完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標準。2015年底前,制定公布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衛生規范、經營企業衛生規范、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等20余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基本形成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標準體系。
《規劃》提出要合理設置食品產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不同特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以風險評估為依據,2015年底前,制定、修訂肉類、酒類、植物油、調味品、嬰幼兒食品、乳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水產品、糧食、豆類制品、飲料等主要大類食品產品安全標準,制定已有國際標準或已有進口貿易但我國尚缺失相關標準的食品產品安全標準。
《規劃》還對建立健全配套食品檢驗方法標準;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宣傳和貫徹實施;開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相關研究;提高參與國際食品法典事務的能力等方面提出樂具體的目標和任務。
為了保證規劃的順利實施,保障措施,衛生部將聯合相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會商機制,共同研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建設重大問題,協商落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劃各項工作。國家財政要繼續加大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工作經費的支持力度。國家還將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的人才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