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公布《國務院關于大力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這是200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部崛起的若干意見》實施后,高層再次聚焦中部崛起。業內普遍認為,《意見》就提高能源原材料基地發展水平、大力推進節能減排等作出明確闡述,這必將為中部地區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快速發展提供新的契機。
事實上,經過近年來的努力,中部地區“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設取得了明顯進展。據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2011年中部地區原煤產量突破12.5億噸,比2005年增長36.6%,煤炭行業集約化、規模化水平大幅提高;電力總裝機容量達到2.2億千瓦,是2005年的1.9倍。
這些成就有力支撐了中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按照今年上半年的統計數據,中部六省的經濟增長速度全部超過10%,明顯快于同期全國經濟增長速度——7.8%。
鑒于中部地區在新時期國家區域發展格局中占有的重要戰略地位,新近出臺《意見》再次著重提出,要提高該地區能源原材料基地發展水平。
在發展煤炭等傳統一次能源方面,《意見》強調,繼續推進晉北、晉東、晉中、淮南、淮北和河南大型煤炭基地建設,積極淘汰煤炭落后產能,加快實施煤炭資源整合和兼并重組,培育大型煤炭企業集團;支持在長江沿岸規劃建設大型煤炭儲備中心;加強煤層氣資源開發利用,鼓勵采氣采煤一體化。
在發展電力、可再生能源方面,《意見》明確,要加快大型火電基地建設,合理規劃建設水電站,支持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因地制宜推廣分布式新能源發電,穩步推進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小水電代燃料和農村水電擴容增效等項目建設,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
此外,《意見》還表示要大力推進節能減排,加大懲罰性電價、差別電價實施力度和范圍;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試點,支持湖北省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合理確定碳排放初始交易價格。《意見》還提出要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積極推動將煤炭等納入資源稅改革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