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提案應限制電企發展煤化工
2012-03-14 09:36 來源: 作者:
近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中煤能源集團公司原總經理經天亮在提案中表示,應限制電力企業發展新型煤化工。
經天亮3月4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電力企業發展煤炭資源應以滿足自身燃煤電廠需求為主,本身電煤就非常緊張,再發展新型煤化工有些不合情理。
另一方面,新型煤化工對煤炭資源和水資源有較高要求,同時受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相關產業發展的制約,絕不能遍地開花,可以作為國家戰略儲備,還不宜商業化。
委員建議:應限制煤化工無序發展
由于我國煤炭資源豐富,加之煤化工具有產業鏈較長、附加值高等顯著優點,因而國內煤化工產業發展迅猛。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傳統煤化工仍有產業布局分散、類型偏顯粗放,資源浪費嚴重等缺點,亟待新思路和新發展。當前煤制烯烴、煤制天然氣、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和煤制油等新興項目存在潛在擴產意愿,而相關地區的水資源、環境保護等勢必受到影響,“十二五”規劃也一再強調禁止盲目擴張。
記者注意到,相關部門曾多次下發文件限制煤化工盲目發展。石化產業規劃、能源產業規劃釋放出來的信號是,“十二五”期間煤化工政策依然收緊。
煤制油、煤制烯烴等新型煤化工處于起步和示范階段,項目布局在內蒙古、山西等地。由于試點項目規模偏小,煤化工擴容的沖動一直存在。目前煤制烯烴產業發展有過熱的傾向。部分地區和企業未綜合考慮煤資源、水資源、環境、市場等條件,規劃了大量項目。
經天亮認為,應限制煤化工無序發展,確保資源的可持續發展。針對各地盲目發展新型煤化工的現狀,國家有關部門應借鑒我國13個煤炭基地布局的思路,加快制定和出臺國家煤化工產業布局規劃,有效指導產業發展布局。我國新型煤化工處于產業發展初期,面臨技術、市場、效益等方面的風險。目前,煤化工可以作為國家戰略性技術儲備,不宜進行商業開發。要及時發布指導政策,針對不同技術領域,有效引導煤化工產業發展,避免一哄而起。
經天亮提出,應限制電力企業發展新型煤化工。他說,當前,除煤炭行業以外的企業也盲目進入新型煤化工領域,有的電力企業以搞煤化工為借口,搶占煤炭資源;有的地方政府推波助瀾,進一步加劇了煤炭企業與電力企業的競爭。
政府主管部門應對進入新型煤化工領域的企業進行嚴格控制,考慮產業發展的關聯度和關鍵因素,建議以大型煤炭企業為主體,聯合石油、石化企業,開展新型煤化工技術研發和工程示范。
電力企業表態:為帶動當地就業和稅收
對于這一觀點,華電集團法律與政策部主任陳宗法表示,政協委員的觀點,從專業分工的角度來看,是有道理的,電力企業不可能什么產業都發展,而且向深發展,再加上煤化工投入成本高,在目前電力企業資金有限的情況下肯定是有問題的。
目前,電力企業進入煤化工領域是比較慎重的。主要原因:一是與電力企業不是特別相關;二是投入大;三是專業化難度系數很高。中央五大發電集團大都有關于煤化工的規劃,但是真正實施起來的、成規模的很少。
但是,由于煤價上漲,電力企業為了保證自身發展,迫切需要發展煤炭產業,占領一些煤炭資源,而進入煤炭市場是有準入條件的,電力企業為了發展煤炭資源,就要滿足當地政府的要求。
據陳宗法介紹,地方政府在分配煤炭資源的時候,提了一些附加條件,如要求煤炭深加工、就地轉化,其中也包括發展煤化工。這對當地改善就業條件、增加稅收都是有利的。
所以說,電力企業發展煤化工對當地的經濟和就業是有好處的,至于煤化工效益如何,值不值得投資,還是一個需要探索的問題。但是電力企業能不能從中賺到錢,還是一個大大的問號。目前還沒有電力企業表示煤化工效益很好。